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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據新華社電 在首個國家憲法日到來之際,中共中央總書記、國家主席、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作出重要指示。他強調,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,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,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,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、法律權威、法律效力。我國憲法是符合國情、符合實際、符合時代發展要求的好憲法,是我們國家和人民經受住各種困難和風險考驗、始終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前進的根本法制保證。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,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。要堅持黨的領導、人民當家作主、依法治國有機統一,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,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。要以設立國家憲法日為契機,深入開展憲法宣傳教育,大力弘揚憲法精神,切實增強憲法意識,推動全面貫徹實施憲法,更好發揮憲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、全面深化改革、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的重大作用。
  每年12月4日為國家憲法日
  據新華社電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《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》提出,將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。
 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決定,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,國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。決定明確,全國各族人民、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、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、各企業事業組織,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,並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、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。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,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。
  設立國家憲法日,在全社會普遍開展憲法宣傳教育,大力宣傳憲法所確立的國家根本制度、根本任務、基本原則、活動準則,大力弘揚憲法精神,將有助於教育引導各級組織和全體公民牢固樹立憲法意識、增強憲法觀念,自覺履行維護憲法尊嚴、保障憲法實施的職責。  (原標題: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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